【學位服歸還注意事項】
一、歸還期限:7月31日前
二、歸還地點:洗衣部
三、歸還程序:
- 檢查是否損壞或遺失(損壞或遺失時,由洗衣部計算賠償金、現場繳納)。
- 個人借用:請持個人借用申請表至洗衣部歸還,請務必端正填寫「歸還清冊」,並現場歸還押金。
- 團體借用:應由代表人收齊(系所辦公室得協助收集學位服)並清點借用件數無誤後,持團體借用申請表至洗衣部辦理一次性歸還,並現場歸還押金。
四、逾期滯還金:每逾1日(例假日不計)應繳納滯還金新臺幣100元,團體借用依借用人數計算。
聯絡人 洗衣部龐小姐 分機:671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