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停車場,每戶限申請一個停車位;車輛限高為1.9公尺,不符規定者請勿停放,若造成損害由違規者負責賠償。
2.停車費用南苑住戶以新臺幣1,000元/月計算;非南苑住戶(本校在職者教職員工生)以新臺幣2,000元/月計算;臨時停車單次停車最高收費上限100元,跨日重新計算。請自行至出納組繳交或由薪資中扣繳。
3.凡借用期間停止借用,除有特殊理由外,一經繳交後概不退還。
4.申請人於申請時應檢附申請書、申請者本人或眷屬之駕駛執照、行車執照,每住戶以申請一車位為限,向總務處財產組申辦,經審核通過後領取「停車證」及「感應磁卡」。
5.感應磁卡及停車證應於離宿時繳回,若不繳回持續計費至繳回為止。感應磁卡及停車證如有遺失,應申請補發,補發費用:停車證繳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,感應卡酌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。
承辦人:總務處財產組白小姐 電話:02-29393091轉62802
南苑管理人:總務處財產組李先生 電話:09267996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