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各單位間或單位內財物移交作業,包含辦理離退程序公物移交及一般保管單位、保管人或放置地點移動。
二、請登入新平台校務系統-教職員資訊系統「財產物品移動申請」填寫移動單,再登入簽核流程系統線上核章,簽核流程為移出單位→移入單位→財產組,經線上核定即完成移動作業。
承辦人:總務處財產組鄭小姐 電話:02-29393091轉628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