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校111學年度學士、碩士畢業生學位服以班級團借及團還為原則,博士生則採個人借用方式辦理。借用前請詳閱本校「畢業生學位服借用注意事項」之規定。
二、借用者務必於112年7月31日前將學位服歸還至倉庫(集英樓地下室)或洗衣部(樂活小舖二樓);逾7月31日(逾期歸還)者,須將學位服歸還至行政大樓五樓財產組,並至出納組繳納滯還金(或賠償金)。每逾一日(例假日不計)應繳納滯還金新台幣50元,滯還金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。
三、本校學位服借用採線上申請,進入學生資訊系統-資訊服務-學位服申請後,輸入學號及尺寸即可產生繳費單;繳費方式可至一銀臨櫃繳納或透過轉帳方式辦理。
四、繳費完成後約30分鐘後(臨櫃繳納者,於當日下午3時以後)),即可列印申請單,請持單至洗衣部繳納清潔費(週一三五開店10:30-17:30);於每日上午8:30-11:30持申請單及學生證至倉庫領取學位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