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產:金額一萬元(含)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、交通及運輸設備,以及什項設備。物品:係不屬於前述財產之設備、用具,包括非消耗品及消耗用品。非消耗性物品單價新台幣二千元以下,由各單位自行管理。惟參考非消耗物品經濟價值、材質及耐用程度等,新購桌、椅凳及櫥櫃等物品,不論單價一律登帳列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