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ow/Hide Right Push Menu漢堡選單漢堡選單漢堡選單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財產類

首頁 / 常見問題 / 財產類
::: :::
日期:2022-06-09

請離退生效日於30日內之同仁,於申請減損報廢前,先行確認財物之使用年限,如已超過使用年限+3年(無需經過公告期30日),即可辦理減損報廢;如未超過該年限,則請辦理財產物品移動申請,或委請貴單位之財管人員協助填寫減損報廢,以免擔誤離校作業流程。

聯絡分機:62805

下載專區
政大首頁 總務處首頁 iNCCU 網站導覽 English